【輔系】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輔系係教育部為使大學生畢業後,增進其就業機會或擴大其研究基礎,乃鼓勵大學肄業學生兼修他系課程的一種措施。
依據[大學法]暨[大學法施行細則]之規定,大學各學系肄業生,經核准後得選他系為輔系;
大學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選定輔系者,至少應修畢輔系專業(門)必修科目二十學分。
簡言之,凡在本學系以外,兼修他系專業(門)必修科目二十學分者,即可取得該系之輔系資格。
然依[學位授予法]之規定,修讀輔系者,不另授予學位。
但民國八十一年(1992)六月教育部修正發布[大學及獨立學院各學系設置輔系辦法]規定,凡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,其畢業生名冊、歷年成績表、畢業證書應加註輔系名稱。
此項措施之優點是,大學生畢業後,無論就業或升學,輔系均可認定為相關學系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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